2011年8月24日星期三
骆马湖改名隐射的权利禁忌
“清清的骆马湖啊,一望无限,站在那湖岸上,从西望不到东。秋水养肥虾和蟹,碧波怀抱菱和藕,丰产的渔歌一声声唱到我心中。”2005年1月5日,有名歌颂家宋祖英唱响了这首《清清骆马湖》,一时光,漂亮的骆马湖成了古城宿迁的一张手刺。可是,最近当地却闹起了一场骆马湖“改名风波”:有人擅自把湖名改成了“马上湖”!起因据说是由于“骆马”谐音“落马”,“犯了禁忌”。(5月23日《扬子晚报》) 骆马湖更名“马上湖”,为的是打消“骆马”谐音“落马”的不吉利。按理说,这种趋利避害的心理能够懂得。可是,在现代法治语境下,权力主导下的更名,便相称的回味无穷。如此权力禁忌,凸显一些公权缺少现代迷信常识,充斥宿命科学思维的不自负。如斯政治文明泛滥,是对古代文化的讥嘲,也必定遭致大众的嘲笑跟舆论的批驳。 遗憾的是,此类更名仿佛是永不终结的进行时,有的地方为地名老土而更名,如石家庄;有的因为不吉利的谐音而更名,如骆马湖被改为立刻湖;有的因为胡乱联想而更名,如姑苏西山镇被更名为“金庭镇”等等。无论哪种情势的更名,都有关权力的禁忌,因而在权利的主导下而逼迫进行。这么一来,那些被改的老地名一下子就损失了所有的历史文化韵味,其超出时空的民俗意思也散失殆尽。改过的名字是好听了很多,可是对生于斯擅长斯的民众而言,好听的名字对他们来说是隔阂的,因为他们所领有的属地文化被阉割被摈弃了。 当此时也,人们不禁猜忌,扛着权力大棒强行改名者更像是画蛇添足的鲁莽者。一个人要改名,起码还要到有司办理一下申请改名的程序;一个地方要改名,最少要问问当地大众愿不乐意吧?!但无论是骆马湖也好,西山镇也罢,改则改矣,民众则是被遗忘的傍观者。有句话很刺耳,但确切戳到了改名者的逝世穴,那就是强奸民意。而这,显然和现代法治、国民社会的内涵南辕北辙。更为讥讽的是,古人尚且知道“强奸民心”的不堪,现代执掌权柄者却连古人的民本意识都不具备,真是让人感慨今夕何夕。 以骆马湖为例,骆马湖最早记录见于《宋史·高宗本纪》:“绍兴五年(1131)四月金将渡淮,屯宿迁县骆马湖。”京剧里也有传统折子戏《骆马湖》。也就是说,从宋到元再到明清两代,封建时期确当地官员并不因为“骆马湖”不吉祥的谐音而有改名的激动。事实是,封建王朝是家天下,属于人治范围。在此境遇下的官场文化,禁忌和避讳是常有的事儿。对照之下,岂非现代官场文化尚不如封建时代开明自信? 所谓公权,是为公共权力,因此权力所为,皆应曝晒于阳光之下,毫不能有避讳民众的权力禁忌存在。否则,公共行政就变成了潜规矩下的权力擅用,必然导致民众的最终反对。一个僭越民意的行政作为,即便顶着最动人的幌子,也不会为公意所采用。 荣幸的是,骆马湖改名“马上湖”最终流产。当地官方媒体深度参与,连发4篇文章探讨骆马湖改名的长短,导向很明白,就是反对。当地官方终极也强调,改名并非官方所为,而是所谓游览谋划巨匠的乱弹。但不论怎么说,没有权力的允许,改名事件是不可能产生的。即使宿迁的骆马湖改名事件确乎是民间所为,但其余处所的改名也逃脱不了权力禁忌的魅影。 故而,骆马湖改名的夭折是幸中之幸。人们企望,其他地方有更改地名冲动者,亦沉寂省思是否合乎公共行政准则,是否符合民意等待。假如说仅仅是为了祛除一个胡乱接洽的禁忌,而寻求权力意志下的彩头,最好仍是善罢甘休为是。本文刊于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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