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31日星期三

怎样让班主任走出批评权困境

对应”的行政级别&#;&#;而实行职级制&#;校内建立教师委员会&#;参与学校重大教育教学事务决策、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同时建立家长委员会&#;或社区教育委员会&#;&#;参与学校办学的决策与监督。这种校本管理模式&#;对于淡化学校的行政色彩&#;减少非教学因素对教育教学的干扰&#;让学校与教师安心教学事务&#;让学校的管理与受教育者的权益取得平衡&#;将办学置于透明的环境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只有在校本管理的环境中&#;班主任的工作也才能按教育教学规律顺利开展&#;包括他应从事那些工作、怎样从事工作&#;事先都有教师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的充分讨论与决策&#;不会出现工作随意增加&#;以及按事先规定批评了学生却得不到集体支持的困境——如若没有校本管理&#;强化之后的班主任工作&#;不过是学校行政领导的“行政助手”&#;难以在班级管理中&#;起到对学生的人生规划引导、心理辅导等本应该起到的作用。针对新时期基础教育的发展要求&#;教育部近日印发《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在工作量、待遇以及教育学生等方面强化了班主任的权利&#;并从待遇方面加强了保障性规定。其中包括&#;班主任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新华社8月24日&#;针对新时期基础教育的发展要求&#;教育部近日印发《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在工作量、待遇以及教育学生等方面强化了班主任的权利&#;并从待遇方面加强了保障性规定。其中包括&#;班主任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新华社8月24日&#;这是教育部继2006年印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之后&#;再一次强调班主任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但是&#;连班主任拥有对学生进行正常批评教育的权利&#;也需要《规定》加以强调&#;恰恰表明当前学校教育已经发生某种异化&#;教师和班主任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并不高。批评本是教育教学中十分正常的环节&#;是对学生不良表现的“负反馈”&#;有利于学生养成正确的行为规范与学习习惯&#;另外&#;教师拥有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早在《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中就有规定。1995年9月1日实施的《教育法》第二十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2006年9月1日实施的新《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可现实中&#;教师越来越不敢管学生、批评教育学生&#;教育部新发《规定》关于班主任教师批评教育权的描述&#;据说就是针对这种现象。可是&#;如若《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的规定都无法落实&#;这一政府部门的文件&#;又能管多少用呢&#;另外&#;《规定》对班主任的批评教育权进行专门描述&#;是否意味着其他普通教师没有批评教育权呢&#;在笔者看来&#;提高班主任的地位&#;发挥班主任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仅仅靠 这是教育部继2006年印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之后&#;再一次强调班主任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但是&#;连班主任拥有对学生进行正常批评教育的权利&#;也需要《规定》加以强调&#;恰恰表明当前学校教育已经发生某种异化&#;教师和班主任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并不高。 批评本是教育教学中十分正常的环节&#;是对学生不良表现的“负反馈”&#;有利于学生养成正确的行为规范与学习习惯&#;另外&#;教师拥有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早在《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中就有规定。1995年9月1日实施的《教育法》第二十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2006年9月1日实施的新《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可现实中&#;教师越来越不敢管学生、批评教育学生&#;教育部新发《规定》关于班主任教师批评教育权的描述&#;据说就是针对这种现象。可是&#;如若《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的规定都无法落实&#;这一政府部门的文件&#;又能管多少用呢&#;另外&#;《规定》对班主任的批评教育权进行专门描述&#;是否意味着其他普通教师没有批评教育权呢&#;针对新时期基础教育的发展要求&#;教育部近日印发《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在工作量、待遇以及教育学生等方面强化了班主任的权利&#;并从待遇方面加强了保障性规定。其中包括&#;班主任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新华社8月24日&#;这是教育部继2006年印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之后&#;再一次强调班主任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但是&#;连班主任拥有对学生进行正常批评教育的权利&#;也需要《规定》加以强调&#;恰恰表明当前学校教育已经发生某种异化&#;教师和班主任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并不高。批评本是教育教学中十分正常的环节&#;是对学生不良表现的“负反馈”&#;有利于学生养成正确的行为规范与学习习惯&#;另外&#;教师拥有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早在《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中就有规定。1995年9月1日实施的《教育法》第二十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2006年9月1日实施的新《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可现实中&#;教师越来越不敢管学生、批评教育学生&#;教育部新发《规定》关于班主任教师批评教育权的描述&#;据说就是针对这种现象。可是&#;如若《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的规定都无法落实&#;这一政府部门的文件&#;又能管多少用呢&#;另外&#;《规定》对班主任的批评教育权进行专门描述&#;是否意味着其他普通教师没有批评教育权呢&#;在笔者看来&#;提高班主任的地位&#;发挥班主任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仅仅靠 在笔者看来&#;提高班主任的地位&#;发挥班主任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仅仅靠发《规定》&#;是难以奏效的。班主任不敢批评学生、一味放纵学生&#;不是因为没有规定&#;而是因为学校的自主办学空间有限&#;同时缺乏依法治教的环境。举例来说&#;班主任老师批评学生之后&#;学生回家告状&#;家长兴师动众找上门来&#;甚至找到教育管理部门&#;学校领导往往会从息事宁人的角度&#;无原则地批评班主任&#;让班主任道歉&#;久而久之&#;班主任也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与近年来中小学流行“圈养教育”是一个道理——学校担心学生出安全事故&#;引来家长争吵&#;影响学校“声誉”&#;于是禁止学生课间离开教室、到校园追逐打闹。 对应”的行政级别&#;&#;而实行职级制&#;校内建立教师委员会&#;参与学校重大教育教学事务决策、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同时建立家长委员会&#;或社区教育委员会&#;&#;参与学校办学的决策与监督。这种校本管理模式&#;对于淡化学校的行政色彩&#;减少非教学因素对教育教学的干扰&#;让学校与教师安心教学事务&#;让学校的管理与受教育者的权益取得平衡&#;将办学置于透明的环境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只有在校本管理的环境中&#;班主任的工作也才能按教育教学规律顺利开展&#;包括他应从事那些工作、怎样从事工作&#;事先都有教师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的充分讨论与决策&#;不会出现工作随意增加&#;以及按事先规定批评了学生却得不到集体支持的困境——如若没有校本管理&#;强化之后的班主任工作&#;不过是学校行政领导的“行政助手”&#;难以在班级管理中&#;起到对学生的人生规划引导、心理辅导等本应该起到的作用。进一步需要追问的是&#;为何学校领导会不坚持原则&#;而批评实行批评教育的教师、班主任&#;为何家长会动不动就对学校、老师“兴师问罪”&#;这其实与学校的管理制度密切相关。现今的中小学&#;虽是教学单位&#;但却有着较强的行政色彩。学校办学要听命上级管理部门&#;同时要接受上级管理部门各类行政评估、评比&#;校内实行行政领导一把手决策&#;没有教师委员会与家长委员会&#;这种治理结构&#;导致学校办学对上级负责&#;担心办学业绩被安全事故、家长上访等“一票否决”&#;&#;教育者的权利无法通过教师委员会保障&#;由于行政领导可左右聘任、晋升结果而不敢拒绝&#;&#;受教育者权利无法通过家长委员会合理发达&#;而寻找另外的途径&#;&#;教师往往在学校领导与家长之间&#;两头受气。 改变这种情况&#;需推行中小学的校本管理&#;即依法赋予中小学《教育法》所规定的自主办学权&#;所有教师也拥有教育教学自主权&#;而受教育者家长参与监督办学。在中小学校本管理框架中&#;政府与学校的关系&#;从“管评办一体”转为政府举办、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评价&#;学校校长不再有行政级别&#;包括“对应”的行政级别&#;&#;而实行职级制&#;校内建立教师委员会&#;参与学校重大教育教学事务决策、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同时建立家长委员会&#;或社区教育委员会&#;&#;参与学校办学的决策与监督。这种校本管理模式&#;对于淡化学校的行政色彩&#;减少非教学因素对教育教学的干扰&#;让学校与教师安心教学事务&#;让学校的管理与受教育者的权益取得平衡&#;将办学置于透明的环境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针对新时期基础教育的发展要求&#;教育部近日印发《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在工作量、待遇以及教育学生等方面强化了班主任的权利&#;并从待遇方面加强了保障性规定。其中包括&#;班主任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新华社8月24日&#;这是教育部继2006年印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之后&#;再一次强调班主任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但是&#;连班主任拥有对学生进行正常批评教育的权利&#;也需要《规定》加以强调&#;恰恰表明当前学校教育已经发生某种异化&#;教师和班主任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并不高。批评本是教育教学中十分正常的环节&#;是对学生不良表现的“负反馈”&#;有利于学生养成正确的行为规范与学习习惯&#;另外&#;教师拥有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早在《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中就有规定。1995年9月1日实施的《教育法》第二十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2006年9月1日实施的新《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可现实中&#;教师越来越不敢管学生、批评教育学生&#;教育部新发《规定》关于班主任教师批评教育权的描述&#;据说就是针对这种现象。可是&#;如若《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的规定都无法落实&#;这一政府部门的文件&#;又能管多少用呢&#;另外&#;《规定》对班主任的批评教育权进行专门描述&#;是否意味着其他普通教师没有批评教育权呢&#;在笔者看来&#;提高班主任的地位&#;发挥班主任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仅仅靠 只有在校本管理的环境中&#;班主任的工作也才能按教育教学规律顺利开展&#;包括他应从事那些工作、怎样从事工作&#;事先都有教师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的充分讨论与决策&#;不会出现工作随意增加&#;以及按事先规定批评了学生却得不到集体支持的困境——如若没有校本管理&#;强化之后的班主任工作&#;不过是学校行政领导的“行政助手”&#;难以在班级管理中&#;起到对学生的人生规划引导、心理辅导等本应该起到的作用。   来源:()-怎样让班主任走出批评权困境_bqxiong_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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