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2日星期一

“钓鱼执法”仅有报歉远不够

  26日上午,上海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把浦东新区发生的孙中界事件为“钓鱼”式执法,区政府将依法终结此案并向社会公众公开道歉;并表现,闵行区产生的张晖事件执法取证不合法,区政府将依法撤销原处罚决定。(见10月26日新华网)  闹得满城风雨的“钓鱼执法事件”终于给公众一个说法,不像“华南虎照”走得那么远,还算理智,孙中界的手指也没有白斩。或者上海方面有一万个不乐意,但事实永远是事实,错了就是错了,一再诡辩、抵赖只会越描越黑,越损形象。 当初,歉是道了,张晖的处罚也要取消了,可是这样就够了吗?窃认为,事件走到今天的田地,对社会的公序良俗和政府形象跟造成如斯伟大的伤害(在国民网做的舆情考察中,本案在大众关注的十大舆情中名列第二,见26日《中国青年报》),仅是道歉是远远不够的,还有许多问题需要厘清,许多过错须要改正,很多责任需要有人担负。 既然上海市为“钓鱼执法”公开报歉,并撤消对张晖的行政处罚,那么追溯历史,当年是谁作出“钓鱼执法”这项笨拙的决议,又是谁在公众、律师、专家普遍关注和质疑的情形下,所谓的“调查组”依然作出“实用法律准确,取证手腕并无不当,不存在所谓的‘倒钩’执法问题”的论断?他们逝世不改悔的起因何在?要不要有人为这种错误的决议及行动负相关的义务? 这么多年来,上海范畴内查获“黑车”多有少?罚款收入有多少(单闵行区一年“罚没款到达5000多万元”,全上海几年来是什么数字)?发展“钓钩”多少人?这样一大笔资金如何调配、应用?其中有没有猫腻?这些是否应当向公众公然? 更为辣手的是,现在撤消了对孙中界、张晖的行政处分,甚至还要进行抵偿,那么以前被“钓鱼执法”“钓”到而遭巨额罚款的诸多司机该怎么处置(其中当然也有真正的黑车,问题是世易时移,难以界定)?要不要退款,甚至赔偿? 这些问题都不是简略的一句道歉,撤消对一两个人的行政处罚能够了结的。“华南虎照”尚有厅官因问责而丢官,迫害大得多、情节严峻得多的“钓鱼执法”,岂能道歉了之? 一项毛病的行政决策,岂但给公家带来巨大的困扰,让社会付出宏大的本钱——如诚信、社会信赖等,也重大侵害了政府形象,给政府自身留下难以整理的残局,这就是“钓鱼执法”的沉痛的教训,盼望各地各级政府都用这面“镜子”照照本人。 相干链接:/legal/2009-10/26/content_.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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