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1日星期日

应羊晚约写的一则短稿——你的地盘你作主?

宁波市劳动保障部分未几前发出告诉,请求企业给炎夏节令在高温下上班的职工发放高温费。余姚市安山弹簧公司的打工仔陶成据此向企业老板讨要高温费,成果受到企业解雇。记者采访该公司的经理邵燮庭,他说:“我的企业我就是法律,发不发高温费只是表示情势不同罢了。”(见7月7日《古代金报》) “我就是法律”,这句话怎么如斯耳熟?对了,曾经有不少人在不同场所说过。远一点的,上世纪30年代山东“土天子”韩复榘,他常常亲身审案,自订法律,草菅人命,他的名言是“我的高低嘴唇一碰就是法律”;近一点的,前不久天津南开区国民法院行政庭庭长王学林面对律师吼道:“我就是法院,法院就是我,我说不立案,就是不破案。” “上下嘴唇一碰就是法律”,固然傲慢,可当年人家究竟仍是山东省政府主席,要权有权,要兵有兵,狂中倒也有多少分“理”;“我就是法院”,诚然刺耳,然而王学林大小也是个法院庭长,在某些时候他也确切代表法院行事。这位小小经理,凭什么说“我就是法律”?!你就是法律?你算老几?难道你的工厂建在火星上,地球上的法律都奈何你不得?看来,这位小经理在口吐狂言之时,恐怕连他老爹姓什么也不记得了。对这种得志便猖獗的“中山狼”,跟他上法律课无异于对牛弹琴,不说也罢。 由此,我思考一个问题:中国的企业为什么做不大、走不远?起因有很多,其中有两点,在这位狂妄经理身上表现得酣畅淋漓:有法不依、缺乏人性。有法不依。有些企业的规章轨制不可谓未几,不堪称不细,甚至能够用“车载斗量”来形容,但真正可能当真履行的不几条,甚至连堂堂的国法,到了企业里也是“针插不入”。诸事老总一人说了算,法律、制度形同虚设,这种“人治”企业何来凝集力?焉能同心同德?在商海中怎能搏击风浪? 缺少人道。时下,许多片面寻求企业、个人好处最大化的企业主,能从工人身榨一分钱是一分钱,榨完汗水再吸血,全然不顾工人法律划定的权利,甚至是逝世活,结果把自己的企业变成“心血工厂”,本人则成了十恶不赦的“吸血鬼”。由于他们不晓得什么是现代企业制度、人文关心、企业凝聚力、归属感……更不懂人性化治理与进步效力之间的正相干性。无知使他们抉择短视,短视终极断送了企业。假如有朝一日,这位狂吼“我的企业我就是法律”仁兄经营的企业垮掉了,你会感到奇异并寄以同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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