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1日星期日
“政务公然监视员”的为难与悖论
吉林省吉林市退休工程师肖龙云,2003年被市政府聘为政务公开监督员,因为他敢于“较真”、“挑刺”,受到一些人的奉劝、讥嘲,甚至要挟,次年市政府不再聘他为政务公开监督员,理由是他的春秋太大。他只好以个人名义持续做着责任监督员的事儿。 肖龙云本人不服老,还以个人名义任务监督政府,施展余热,而当地政府嫌他“老”了。“年纪太大”,显然是一个让人佩服的理由。 说瞎话,肖龙云遭受今天的为难一点也不出奇。人家不外是赶了一个时兴,在全国高低鼎力倡导政务公开的时候,搞搞新花样,吸引公家眼球罢了,谁叫你认真了。“政务公开监督员”不过是情势主义的“鸡毛”,谁知肖云龙竟把它当成执政为民的“令箭”,玩游戏的遇认逝世理的,人家受得了吗?你当一届“政务公开监督员”就把他们惹火了,再聘你岂不是捉起虱子放在自己的脑壳上叮——自讨苦吃? 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群体亦然。从经济学观点看来,在取舍成本很小,甚至为零的情形下,谁都会把好处最大化作为第一抉择。清楚了这个情理,咱们也就懂得了吉林市政府“叶公好龙”的行为——选用称职的“政务公开监督员”,确定要让自己多付出行政成本,甚至是道德成本(问题被揭穿,政府遭遇公众批驳),而废弃称职的“政务公开监督员”,对政府而言,没有丧失只有“收益”,何乐而不为? “政务公开监督员”这项“新政”,其自身就充斥悖论。政府聘请公民作政务的“监督员”,是“请你来监督我”,其自动权、话语权在政府手上——用谁不必谁、监视谁、如何监督全凭政府的兴趣。而这种操作方法是有违古代法治伦理与民主转义的。现代法治社会,推重“主权在民”,政府只不过是国民委托受权被组织起来,代表公民行使治理社会的有限权利,公民对政府的行动,有着自然的监督权力,详细地说,就是“我要监督你”。 只有“我要监督你”,才合乎政府与公民的关联,才是监督的题中应有之义。而政府“请你来监督我”是一种既要付出额定本钱,而不任何效力保障,更不能实现公正的“伪善”。假如你们敢于摆正自己的地位,接收公众监督,那就还公众“我要监督你”的权力跟力气,通过完美的机制保障应大众对政府的监督,而不用搞“名堂行政”,设破什么专门的“政务公然监督员”。 相干消息链接:/c/2006-07-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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