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7日星期三

整治群租不能矫枉过正

   上海管理群租再出新招,上海市房地局昨天表现,该局近日下发告诉,对2005年版的《业主公约》、《业主常设公约》示范文本进行增补。依据该规定,民房出租,一间房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做作人居住。出租给家庭居住的,家庭人均承租的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不分门进出的客厅、厨房间、卫生间等均不得独自出租。住宅小区居住房屋出租或转租给单位用于员工宿舍的,也应该合乎上述标准。(8月28日《东方早报》)   整治房屋群租的利益自不待言,如禁止层层转租,下降租者经济累赘;如规定契合尺度的承租面积,维护了租房人的安居利益和领有绝对舒服的生活空间;如遏制住了业主擅自转变屋宇设计,将卫生间、厨房等随便变成承租房的好处激动,确保了房屋保险跟堵住了承租房“非法社会旅馆化”的破绽等等。但“民房出租,一间房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天然人居住”的规定意味者相熟的人或好友人也不能同租一房,这就有些矫枉过正了。   据威望统计,目前上海市人口约1700万人,其中常住外来人口约占上海人口总量的26%。抛开一些有房的精英人士,须要在上海租房寓居的人群应在300万左右。据上海社科院人口与发展研讨所常务副所长周海旺的考察,恰是因为大批年轻的外来人口,上海目前的劳动力供给相对较充分,并未因老龄化而呈现经济消退。而年青人在沪生活都是要租房的,如果依照一人一房的划定,目前上海市需提供应当地人300万间房屋。而外埠人涌入上海滩的速度每年在10万人左右,也就象征着上海市每年都要给外来人口供给10万间承租房。按照人均5平米盘算,外来人口将占去近1600万平米的租屋。这笔帐算下来,一间房只租一人的规定显然超出了大上海的负荷才能。   更重要的是,上海人有寸土寸金的传统和充足应用狭小栖身面积的生活习惯。狭窄的弄堂、悠久的巷口、吱吱作响的木质楼梯延长而到的尺方阁楼里,往往挤满了“三世同堂”的大家庭和不相关的多少户人家。这种看似拥挤实则温馨协调的生涯画面已经成为已经遥远的海派文明。大上海的开放与繁华,本地人口的挹注,实在更增添了这个城市的拥挤度,使得原来蹇窘的居住环境变得更为蹩脚。在此形式下,在沪的外来人口可能两人或数人租住一间住房就已经不错了,也算是融入上海的入乡顺俗。假如刻意要求租房人人居一室,除了前述的房源为难,更主要的是增长了租房人的经济负担。须知,在沪的外来人口中,大局部属于经济能力较弱的年轻人。规定请求他们人租一室,不啻为公共政策的强逼,损失了公共感性的人道化颜色。从久远观点看,外来人口或只有抉择逃离大上海。而这,将使上海面临着劳能源缺乏和老龄化社会的困扰,不利于上海的永续发展。   在看待外来人口租房的问题上,上海应当向北京学习。在首都北京,游动着来自全国各地500多万的“北漂”,他们要么集居于拥挤的地下室里,要么合租于城郊的民房里。只有租者被迫,管理者不必要侵凌租房者是否独租仍是合租的私权,治理者的义务在于理顺正当的承租关联,确保承租者和租房者的权力不受损害即可。   所以,公共管理者对群租进行必要的整治相对必要,但公共管理的触手亦应适可而止,不可管得过宽,更不能以涉及私权为代价确保公共管理的后果。所以,“民房出租,一间房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天然人居住”的规定是有瑕疵的,须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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