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7日星期四
城市化背景下强镇扩权要加倍谨慎
城市化背景下强镇扩权要加倍谨慎 童大焕—2010年9月1日星期三 继浙江温州试点5个镇级市后,山东省日前宣布将启动镇级市试点,计划用3~5年时间将省内20多个中心镇培育成小城市。浙鲁两省启动的镇级市试点并不涉及行政区划层级调整,它的核心要义是:以一个城市的标准来建设和管理一个镇。(2010年9月1日《云南信息报》) 在我国珠三角、长三角地区拥有一批“富可敌市”的强镇,无论是在人口数量上、工业化程度,还是在环境等各方面不亚于中小城市。但在看似风光无限的背后,这些乡镇的发展却面临着财政留成少、人手紧缺、事权不足等多方面的限制。于是,摆脱体制羁绊,向上要权和要钱成了这些强镇发展的内在诉求。强镇扩权也被作为给强镇松绑、为强镇的发展注入新活力的源泉。 但与“强县扩权”的意在减少行政层级和上级财政截留、节约行政成本不同,眼下的强镇扩权并没有减少行政层级,而是赋予了强镇更大的行政权力、更多的财政截留和更大的事权。更大的行政权力,可以用一纸公文轻松完成,当然,干部权力和待遇的提高势必将提高行政成本;而更多的财政权力,财政来源不可能自上而下地由上级拨付,只可能自下而上地由本地“产生”。 按照温州“镇级市”试点方案,这些试点镇将扩大土地使用权、财政支配权、行政审批权和事务管理权。扩大土地使用权是指:每年安排不少于所在县总量1/3的用地指标,单独切块、直接下达给强镇统筹安排。扩大财政支配权则是指:强镇的土地出让收入除上交有关税费外,80%~100%留给镇,县属部门驻强镇的下属单位在镇内的各种收费,除县以上部门代收和特别规定外,都统一纳入镇财政专户管理。 其直接效应,一是干部权力和待遇的提高,二是土地收入截留的增加。因此,我觉得它的最大影响,是土地征用增加。这对大城市群范围内的小城镇来说,有利于加速城市化的进程;但对于非大城市周边地区和未来不能进入城市群的地方来说,这样人为加快的小城镇化,带来的作用可能是弊大于利。 今日中国,正处在中外历史上都史无前例的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因此,中国的很多问题,都应该放在这个背景下去考量。而城市化有它自身的、任何其他个人和机构都不能改变的自然和社会发展规律,它不会像各地方官员都期待的那样,自己所辖的地方都能在城市化发展中分一杯羹,因此注定不是全国各地都遍地开花式万紫千红似的城市化,而是有一些地方会迅速崛起,人口和财富迅速增长;而另一些地方则注定或快或慢地衰落下去,人口和财富总量逐渐下降。 而地方官员,在强烈的利益冲动下,不会顾及城市发展的自然规律,即使本地并不一定最终走向城市化,在“城市化”、“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等时代热词下,他们也会热衷于向上要权力、向下要土地,过一把城镇化的瘾。这样做,短期会留下轰轰烈烈的增长奇迹,但是却也可能为当地发展埋下祸根:一是因加速土地征占而导致矛盾加剧,二是因地方政府圈地形成巨大的地方债务,而这些地方政府债务最终都有可能表现为银行的不良资产,从而给我们的金融埋下巨大隐患。人口在集中、在增加的地区,地方债务容易化解;而人口在减少、在分散的地区,政府无节制集中的土地,最后就会空置浪费,由此形成的债务,就将变成呆账和死账。 因此,强镇扩权应当加倍慎重,在城市化已经完成或者城市化的未来发展前景已经十分明朗的地区,可以谨慎推行;否则,则要加倍警惕。(作者为信孚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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