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1日星期一

行政和市场双管齐下才会遏止药价高企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100多家医药企业提交《关于改革“以药养医”机制的建议》上书国务院,痛陈单纯的药品降价,不能解决老百姓“看病贵”问题;协会认为,以行政手段强制降低药品价格,可能逼迫降价药品退出市场,不能让老百姓享受到实惠,也让医药企业雪上加霜。(3月3日《现代快报》)   药价高企是涉及民生的基本问题。为之,国家前21次降价的效果并不明显,呈现出政府和药企之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斗法的尴尬情景。从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上述国务院的建议看,他们认为药价高企的原因在于“以药养医”。认为依靠单纯的行政手段降价并非最优的行政选择。无独有偶,全国政协委员钟南山院士也表示不赞同一味降价,认为由于药品降价后利润空间变小,对一些廉价的老药,药厂不愿意生产,导致药品“降价死”,或者换个包装就升价,结果吃亏的还是老百姓。对于钟的意见,药监部门也表示“药品降价仅凭行政命令不行,一旦利润下降,药品生产企业肯定会做相应调整。”(见3月2日《南方都市报》)   三方共识表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命令绝非万能,而且善意的初衷造成了相反结果。遏止药价高企的势头是个系统工程,既要考虑市场因素,也要加强行政监管,关键是要以民生为基准。   毋庸置疑,药企协会将药价高企的主因归结于“以药养医”机制是有一定道理的。这一机制不仅导致药品企业在审批环节和监管部门形成官商勾结分肥的不正当关系,还在市场流通环节同医院形成层层黑幕的利益关系,这种在黑箱中层层加码而又被非法行政人员和医院搜刮去的利益无形中增加了药品的成本。“以药养医”一个循环过程下来,药价高出的部门只能由消费的患者一方买单。不过话说回来,医药企业单纯将“医药养医”的症结归结于政府也是不客观的推卸责任。在医药协会以一个声音向政府呛声时,他们遗忘了自己在药品从生产流通过程中的集体无意识的法治自律意识的缺失和恶性竞争的混乱。如果医药企业有着同等的自律意识,同上游的行政审批机关和下游的医院摒弃掉非法分肥的庸俗关系,形成明晰的符合市场和法治的平等主体,这种损害民众的特殊利益集体就不会形成。因而,医药企业在强调客观原因的同时也要反思自己的行为。   对政府而言,不惟是理顺市场关系和通过依法行政来消弭权利寻租的诱惑,通过宏观的系统机制调整和倾听来自基层的民间呼声以设计出更好的药价监管政策才是当务之急。笔者以为,从单纯降价的行政补丁的次优选择中走出,改以系统化的机制性调理至为重要。如要改革“以药养医”的格局就要加大财政投入。据统计,我国医疗卫生总支出超过6598亿元,占GDP的比例为5.6%。但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常务副会长于德明提供的数据显示,政府支出占我国医疗卫生总支出的比例仅为17%,个人支出的比例却高达56%。而《中国青年报》提供的数据则是,同为发展中国家,泰国政府支出占本国医疗卫生总支出的比例为56.3%,墨西哥政府支出占本国医疗卫生总支出的比例为33%。欧盟国家这一比例更是高达80%至90%。   与此同时,政府也要倾听民意的意见。钟南山院士的建议就值得有关方面借鉴。一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由专家遴选出一个基本药物目录,鼓励药厂通过简化包装、定点生产、统一配送等方式,减少中间流通环节,为农村和社区提供安全、有效、价廉的基本药物。如果从制度化升华到法制化更好,这样就会避免企业滥用市场规则通过对药品改头换面实行高价;二是利用市场杠杆对药物价格进行调结。即灵活利用药价的升降确保药企和患者的利益共赢。三是尊重基层民意。普通患者是处于药品药费的末端,是医院和药企利益的来源。对患者而言,药价高企不过是点上的现象,还有看病难和看病贵以及医院职业道德沦丧和社会责任感缺失的问题,最终会发出对整个卫生体制的诘问。因而,从细节上规范医院的行医行为也至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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