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7日星期四
取消加价售药能否根治看病难
本文刊于1月10日西安晚报 1月8日,在今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长陈竺专题阐述了中国医改新政。陈竺说,今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启动和整体推进的一年。今后三年,公立医院改革将在各试点城市推进。为改变公立医院“以药养医”的局面,中国新一轮医改将禁止医院加价售药。同时,患者享受诊断等服务,要增加药事服务费。(1月9日《西安晚报》)对于医改,公众的要求很简单也很朴实,就是解决看病难等问题。现在新一轮的医改试点启动,改革的重点是拿公立医院“医药养医”的积习开刀,取消其所售药品7%~15%的加价,使公立医院的药价降下来。这个减法做得确实好,使公众的就医成本降了下来。但与此同时,新医改试点也给医院提供了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以及增加政府投入三条路径来弥补,这是新医改给予医院补贴的加法。这项政策性的“加减法”大有深意,凸显了当前医患关系间的利益矛盾,加来减去恰恰是新医改调整和调和医患矛盾的产物。从博弈论的观点看,公共政策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关系进行调和符合理性原则,但也须指出,新医改调整的重点是解决看病难看病贵,即朝着有利于民生的方向改革。所以,通过减法改变“以药养医”,彻底使药价降到平价药店的水平才契合民意。如果说达不到这个水平,或者说在减药价的同时通过加法的方式使医院的利润保持总水平不变,就会导致这样的情况:药价降了,可是其他价格上涨,似乎又冲抵了药品降价的益处。一升一降之间,医院的利益并未有太大损失,患者的利益却是实实在在地损亏。可以说,这样的改革依然难孚公意。更重要的是,所谓看病难等问题,药费高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更多来自于医院的各项医疗检查和化验。因此,如果新医改要做减法,就要将这一揽子的高要价和乱要价减下来,在此基础上,给予医院药事服务费等方面的补贴才更为公平。按照新医改方案的要求,公立医院承担着“公益”的基本医疗使命。所以,公立医院应尽可能地从市场化的经济人角色回归到公益轨道上来。而且,既然政府给予其“公益”身份,其生存就要以公共财政来奉养。在此情势下,所谓的“以药养医”也就成了没有意义的伪命题。同理,既然是财政挹注的“公益”身份,医院医疗卫生服务的涨价问题,同样要由政府来界定和管理。从新医改加减法同时使用的情况看,反映了新医改政策的次优性。因为新医改并未解决公立医院的身份定位,从而使医院兼有“公益”和市场的双重身份,从而使医院依然保留着政策给予的利润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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