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1日星期一
政府应刷新对失业率的认识 (长江日报)
文/李清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所长李培林教授,近日在接受专访时提出,在新发布的2009年《社会蓝皮书》中,人保部公布的城镇登记失业率是4%左右,但是他们2008年全国调查出来的数字是9.6%,差异较大。他指出,实际上这十几年来,调查失业率通常都高于登记失业率。(《中国青年报》1月2日) 很多人都知道,不少地方的GDP、人均工资,都有“注水”现象。而城镇登记失业率数字,与实际数字相比有“缩水”,民众虽然未必能严格证明,却也基本上是有直觉的。在网上,常有网友痛批官方公布的失业率造假。然而在笔者看来,政府未必在统计失业率时,有意将数字“腰斩”了。现在的不正常情况在很大程度上,根源当是对失业率数字的保守认识。 记得20年前笔者上初中时,政治老师在课堂上的说法是,“社会主义国家不存在失业”。很显然,这句话现在会被哂笑,因为政府早已承认有失业,并连续登记失业率多年。然而笔者想指出的是,我们对失业率的认识并未到位,今天需要与时俱进解放思想,走出思维误区。 首先,不仅要将存在失业当正常现象看,还应当不再把失业率增加,都视为政府的耻辱。失业率相对较高,或者比之前有所提高,当然不值得高兴,但我们必须清楚的是,存在失业和失业率提高,并不都是政府无能造成,而可能是多少原因导致的。比如,国际经济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造成南方许多外向型企业倒闭。再比如,随着社会观念的多元化,有一些年轻人不愿受束缚,选择自由职业或经常跳槽,他们在更换工作时,常会发生“摩擦性失业”。 其次,是要重视失业率,也要重视就业质量。失业率低当然是好事,但如果只想法降低失业率,却忽视就业者的就业质量,却并不是合适做法。众所周知,一些地方存在着“血汗工厂”。最近就业形势严峻,一些大学生愿“零工资就业”,张五常等经济学家竟然支持。对此笔者想问的是,没有劳动保障甚至没有工资,空有一个就业的名头,有多大实际意义呢?不管就业质量,让失业率接近于零恐怕都非难事。很多高校不就要求学生拿就业协议换毕业证吗? 还有,解决失业带来的问题,促进就业只是方法之一。毋庸置疑,在严峻的经济形势之下,保就业相当重要。但是,不考虑实际情况,简单地帮助所有失业者就业,未必是正确选择。比如有些没就业能力的人,更宜将他们列为低保对象,而不是强制帮助就业。媒体报道,一些地方为消灭“零就业”家庭,采取了种种措施来实现目标,包括层层签订军令状,政府花钱向企业买岗位,以及不服从就业安排取消低保等。或许这些做法的初衷不坏,可为什么要让行政来决定就业,或者将就业变成要挟呢?难道降低失业率高于一切,吃低保就是罪过? 发表于长江日报,见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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