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5日星期二
公开宣示的学术潜规则:“不知情”
对于近期闹得沸沸扬扬的武汉理工大学校长抄袭事件武汉理工大校方称经调查校长周祖德不存在论文抄袭因为他事先对所抄袭的论文一点都不知情。不过周祖德在给记者的书面材料中称“我还是负有疏于教育管理的责任。”并称将从中吸取深刻的教训。不可能拥有“不知情”的权力。治理“不知情”一方面可以做到行政权与学术权的真正分离世界一流大学校长自上任之时起就把自己定位为职业化校长而淡出学术研究和教学工作而有的国家甚至有法律规定学者一旦担任校长不得在在任职期间从事学术研究因为这不符合利益回避原则很难规避行政领导用手中权力去干涉学术资源的配置。另一方面可以真正建立导师制即导师与学生一起进行学术研究在共同的学术研究中学生得到培养和锻炼在真正的导师制下导师不可能对学生撰写、发表的文章不知情。“署名即负责”这清晰而简单的学术原则体现了对学者劳动的尊重对学者知识产权的保护却在我们这里演变为“没贡献也署名”、“署名不知情、不负责”的利益纠缠。院士与一校之长均大声说出“不知情”可见学术操守到了怎样的地步。对学术不端的零容忍必须直面这种利益纠缠以最简单而清晰的方式认定署名者不可推卸的责任“知情”是抄袭“不知情”则是习惯性侵占两者必居其一。在这样的责任认定之下谁还敢轻易侵占他人的劳动成果谁还敢以行政权或学术权去谋求“挂名”美事 又是“不知情”又只是“疏于管理”还加上“没有动机”——周校长说“这种会议没有必要去投文章。”——这一事件与年初落幕的浙江大学院士课题组论文造假案最终的“责任认定”几乎完全一致。 对于近期闹得沸沸扬扬的武汉理工大学校长抄袭事件武汉理工大校方称经调查校长周祖德不存在论文抄袭因为他事先对所抄袭的论文一点都不知情。不过周祖德在给记者的书面材料中称“我还是负有疏于教育管理的责任。”并称将从中吸取深刻的教训。又是“不知情”又只是“疏于管理”还加上“没有动机”——周校长说“这种会议没有必要去投文章。”——这一事件与年初落幕的浙江大学院士课题组论文造假案最终的“责任认定”几乎完全一致。也许周校长所说完全是“实情”确实没有看过这篇论文确实只是疏于管理确实没有在这种二级学会的学术会议上投稿的必要可是这诸多“实情”的存在其实比“不知情”、“疏于管理”暴露出更严重的学术腐败问题没有任何学术贡献的学术成果署名潜规则。其一行政领导和导师可以不劳而获公然侵占他人的学术成果。世上有这等美事你不用参与研究、不用参与论文的写作过程可却是论文当仁不让的第一作者。没有出事情时这些论文全归于自己名下作为自己的成果出了事情时以“一无所知”推掉所有责任。据报道武汉理工大学有条规定学生把导师署名为第一作者自己虽是第二作者也视为第一作者这条规定无疑明目张胆地要求学生把导师署名为第一作者。而周校长本人的学术成果是“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和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300余篇其中50多篇论文被EI和SCI收录编写教材著作10部。目前承担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点基金以及国家计委产学研项目及省、部级等多项基础研究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已培养毕业和正在培养的博士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近百名。”再看其简历“1999年回国后任华中理工大学教授、副校长。2000年任武汉理工大学校长、武汉理工大学机电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一个从1999年起就开始担任行政领导的博导居然能取得这么丰硕的成果放在国外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按照校方和周校长本人的“不知情”解释这些成果究竟有多少周校长本人是参与的、知情的呢2007年中国科学院院士郝柏林曾在其博客贴出一篇书面发言批评科学界领导和也许周校长所说完全是“实情”确实没有看过这篇论文确实只是疏于管理确实没有在这种二级学会的学术会议上投稿的必要可是这诸多“实情”的存在其实比“不知情”、“疏于管理”暴露出更严重的学术腐败问题没有任何学术贡献的学术成果署名潜规则。 其一行政领导和导师可以不劳而获公然侵占他人的学术成果。世上有这等美事你不用参与研究、不用参与论文的写作过程可却是论文当仁不让的第一作者。没有出事情时这些论文全归于自己名下作为自己的成果出了事情时以“一无所知”推掉所有责任。据报道武汉理工大学有条规定学生把导师署名为第一作者自己虽是第二作者也视为第一作者这条规定无疑明目张胆地要求学生把导师署名为第一作者。而周校长本人的学术成果是“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和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300余篇其中50多篇论文被EI和SCI收录编写教材著作10部。目前承担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点基金以及国家计委产学研项目及省、部级等多项基础研究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已培养毕业和正在培养的博士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近百名。”再看其简历“1999年回国后任华中理工大学教授、副校长。2000年任不可能拥有“不知情”的权力。治理“不知情”一方面可以做到行政权与学术权的真正分离世界一流大学校长自上任之时起就把自己定位为职业化校长而淡出学术研究和教学工作而有的国家甚至有法律规定学者一旦担任校长不得在在任职期间从事学术研究因为这不符合利益回避原则很难规避行政领导用手中权力去干涉学术资源的配置。另一方面可以真正建立导师制即导师与学生一起进行学术研究在共同的学术研究中学生得到培养和锻炼在真正的导师制下导师不可能对学生撰写、发表的文章不知情。“署名即负责”这清晰而简单的学术原则体现了对学者劳动的尊重对学者知识产权的保护却在我们这里演变为“没贡献也署名”、“署名不知情、不负责”的利益纠缠。院士与一校之长均大声说出“不知情”可见学术操守到了怎样的地步。对学术不端的零容忍必须直面这种利益纠缠以最简单而清晰的方式认定署名者不可推卸的责任“知情”是抄袭“不知情”则是习惯性侵占两者必居其一。在这样的责任认定之下谁还敢轻易侵占他人的劳动成果谁还敢以行政权或学术权去谋求“挂名”美事校长、武汉理工大学机电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一个从1999年起就开始担任行政领导的博导居然能取得这么丰硕的成果放在国外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按照校方和周校长本人的“不知情”解释这些成果究竟有多少周校长本人是参与的、知情的呢 2007年中国科学院院士郝柏林曾在其博客贴出一篇书面发言批评科学界领导和政府官员的不端行为和不正之风并列出一名领导做博士后以来的20年中每年发表SCI论文的统计其中2003年高达51篇。郝院士认为在自己没有实质性贡献、甚至根本没有看过稿子的文章上署名而且官做得越大每年所出文章越多是目前有一定普遍性的现象。一位多年生活在欧洲的学者告诉笔者在欧洲根本不会有学者说自己署名第一的论文是自己不知情的除非他事先对其他署名作者提出侵犯署名权的控诉这无疑表白自己公然侵占他人的成果比抄袭本身还恶劣。政府官员的不端行为和不正之风并列出一名领导做博士后以来的20年中每年发表SCI论文的统计其中2003年高达51篇。郝院士认为在自己没有实质性贡献、甚至根本没有看过稿子的文章上署名而且官做得越大每年所出文章越多是目前有一定普遍性的现象。一位多年生活在欧洲的学者告诉笔者在欧洲根本不会有学者说自己署名第一的论文是自己不知情的除非他事先对其他署名作者提出侵犯署名权的控诉这无疑表白自己公然侵占他人的成果比抄袭本身还恶劣。其二博士和硕士成为论文苦力导师只是监工而已。据报道关于科研论文投稿和发表周祖德课题组有明确要求一是学生进行论文投稿时必须根据投稿内容与相关指导老师商量共同定稿二是收到录用通知后再将论文交由项目负责人审查并申请出版费用三是若论文通过审查再交由论文的所有署名者予以确认并最终定稿。分析这一“明确要求”学生们在论文撰写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十分明白前阶段的研究、写作都由学生自己完成而只是在投稿时才与相关老师商量定稿规定如此实际情况可能还不是如此。这就如同建筑工地上学生盖房老师验收、监工。可是真正的导师制是老师和学生一起研究、一起写作在共同研究、共同写作至少是老师多次反复修改中得到学术研究能力的提高、学术精神的熏陶。其实学生自己写文章写好文章后署上导师的名字然后投稿发表好一点的导师给论文发表版面费不好的自己还要掏版面费这并非个别现象。也正是因为如此周校长的解释在国内高校和“学术界”是行得通的而且已经不止一个案例表明根据上述解释周校长完全有可能安然脱身。笔者注意到此间各方对于周校长前途的疑问不是“问责”而是这件事是不是会影响到他正在进行的中科院院士评审。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某个校长、院士的论文再发生抄袭其解释的理由仍旧是“不知情”,主动承担的“责任”是“疏于管理”。国内高校和学术界要治理学术不端当从治理这诸多“不知情”抓起。当下的“不知情”者都是拥有一定行政权、学术权的行政领导和学术头衔拥有者普通教师和学生绝对 其二博士和硕士成为论文苦力导师只是监工而已。据报道关于科研论文投稿和发表周祖德课题组有明确要求一是学生进行论文投稿时必须根据投稿与相关指导老师商量共同定稿二是收到录用通知后再将论文交由项目负责人审查并申请出版费用三是若论文通过审查再交由论文的所有署名者予以确认并最终定稿。分析这一“明确要求”学生们在论文撰写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十分明白前阶段的研究、写作都由学生自己完成而只是在投稿时才与相关老师商量定稿规定如此实际情况可能还不是如此。这就如同建筑工地上学生盖房老师验收、监工。可是真正的导师制是老师和学生一起研究、一起写作在共同研究、共同写作至少是老师多次反复修改中得到学术研究能力的提高、学术精神的熏陶。对于近期闹得沸沸扬扬的武汉理工大学校长抄袭事件武汉理工大校方称经调查校长周祖德不存在论文抄袭因为他事先对所抄袭的论文一点都不知情。不过周祖德在给记者的书面材料中称“我还是负有疏于教育管理的责任。”并称将从中吸取深刻的教训。又是“不知情”又只是“疏于管理”还加上“没有动机”——周校长说“这种会议没有必要去投文章。”——这一事件与年初落幕的浙江大学院士课题组论文造假案最终的“责任认定”几乎完全一致。也许周校长所说完全是“实情”确实没有看过这篇论文确实只是疏于管理确实没有在这种二级学会的学术会议上投稿的必要可是这诸多“实情”的存在其实比“不知情”、“疏于管理”暴露出更严重的学术腐败问题没有任何学术贡献的学术成果署名潜规则。其一行政领导和导师可以不劳而获公然侵占他人的学术成果。世上有这等美事你不用参与研究、不用参与论文的写作过程可却是论文当仁不让的第一作者。没有出事情时这些论文全归于自己名下作为自己的成果出了事情时以“一无所知”推掉所有责任。据报道武汉理工大学有条规定学生把导师署名为第一作者自己虽是第二作者也视为第一作者这条规定无疑明目张胆地要求学生把导师署名为第一作者。而周校长本人的学术成果是“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和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300余篇其中50多篇论文被EI和SCI收录编写教材著作10部。目前承担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点基金以及国家计委产学研项目及省、部级等多项基础研究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已培养毕业和正在培养的博士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近百名。”再看其简历“1999年回国后任华中理工大学教授、副校长。2000年任武汉理工大学校长、武汉理工大学机电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一个从1999年起就开始担任行政领导的博导居然能取得这么丰硕的成果放在国外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按照校方和周校长本人的“不知情”解释这些成果究竟有多少周校长本人是参与的、知情的呢2007年中国科学院院士郝柏林曾在其博客贴出一篇书面发言批评科学界领导和 其实学生自己写文章写好文章后署上导师的名字然后投稿发表好一点的导师给论文发表版面费不好的自己还要掏版面费这并非个别现象。也正是因为如此周校长的解释在国内高校和“学术界”是行得通的而且已经不止一个案例表明根据上述解释周校长完全有可能安然脱身。笔者注意到此间各方对于周校长前途的疑问不是“问责”而是这件事是不是会影响到他正在进行的中科院院士评审。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某个校长、院士的论文再发生抄袭其解释的理由仍旧是“不知情”,主动承担的“责任”是“疏于管理”。 国内高校和学术界要治理学术不端当从治理这诸多“不知情”抓起。当下的“不知情”者都是拥有一定行政权、学术权的行政领导和学术头衔拥有者普通教师和学生绝对不可能拥有“不知情”的权力。治理“不知情”一方面可以做到行政权与学术权的真正分离世界一流大学校长自上任之时起就把自己定位为职业化校长而淡出学术研究和教学工作而有的国家甚至有法律规定学者一旦担任校长不得在在任职期间从事学术研究因为这不符合利益回避原则很难规避行政领导用手中权力去干涉学术资源的配置。另一方面可以真正建立导师制即导师与学生一起进行学术研究在共同的学术研究中学生得到培养和锻炼在真正的导师制下导师不可能对学生撰写、发表的文章不知情。 “署名即负责”这清晰而简单的学术原则体现了对学者劳动的尊重对学者知识产权的保护却在我们这里演变为“没贡献也署名”、“署名不知情、不负责”的利益纠缠。院士与一校之长均大声说出“不知情”可见学术操守到了怎样的地步。对学术不端的零容忍必须直面这种利益纠缠以最简单而清晰的方式认定署名者不可推卸的责任“知情”是抄袭“不知情”则是习惯性侵占两者必居其一。在这样的责任认定之下谁还敢轻易侵占他人的劳动成果谁还敢以行政权或学术权去谋求“挂名”美事对于近期闹得沸沸扬扬的武汉理工大学校长抄袭事件武汉理工大校方称经调查校长周祖德不存在论文抄袭因为他事先对所抄袭的论文一点都不知情。不过周祖德在给记者的书面材料中称“我还是负有疏于教育管理的责任。”并称将从中吸取深刻的教训。又是“不知情”又只是“疏于管理”还加上“没有动机”——周校长说“这种会议没有必要去投文章。”——这一事件与年初落幕的浙江大学院士课题组论文造假案最终的“责任认定”几乎完全一致。也许周校长所说完全是“实情”确实没有看过这篇论文确实只是疏于管理确实没有在这种二级学会的学术会议上投稿的必要可是这诸多“实情”的存在其实比“不知情”、“疏于管理”暴露出更严重的学术腐败问题没有任何学术贡献的学术成果署名潜规则。其一行政领导和导师可以不劳而获公然侵占他人的学术成果。世上有这等美事你不用参与研究、不用参与论文的写作过程可却是论文当仁不让的第一作者。没有出事情时这些论文全归于自己名下作为自己的成果出了事情时以“一无所知”推掉所有责任。据报道武汉理工大学有条规定学生把导师署名为第一作者自己虽是第二作者也视为第一作者这条规定无疑明目张胆地要求学生把导师署名为第一作者。而周校长本人的学术成果是“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和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300余篇其中50多篇论文被EI和SCI收录编写教材著作10部。目前承担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点基金以及国家计委产学研项目及省、部级等多项基础研究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已培养毕业和正在培养的博士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近百名。”再看其简历“1999年回国后任华中理工大学教授、副校长。2000年任武汉理工大学校长、武汉理工大学机电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一个从1999年起就开始担任行政领导的博导居然能取得这么丰硕的成果放在国外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按照校方和周校长本人的“不知情”解释这些成果究竟有多少周校长本人是参与的、知情的呢2007年中国科学院院士郝柏林曾在其博客贴出一篇书面发言批评科学界领导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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